聯絡我們

如有任何的問題,請與我們聯絡
wanhua.net@gmail.com

202510期刊-申請外籍看護資格!【夏季炎熱落實防蚊-遠離登革熱】【雇主不能隨便保管移工的個人證件及財物!】

2025/10/22
News

移工不是跑腿小幫手 雇主違法恐被罰!

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雇主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工作的比例逐年增加,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雇主,若指派所聘僱的外籍家庭看護工外出代為採買、繳水電費等非被看護者照護相關事務,恐已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7條第3款規定,將面臨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一旦遭查獲,除罰鍰外,若雇主限期未改善,還可能被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,導致無法再聘僱外籍勞工。

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家庭看護工的工作內容規定,主要工作範圍是被看護者之日常生活照顧相關事務工作,例如:協助進食、洗澡、如廁、服藥、簡易復健,以及替被看護人準備餐食、洗衣、打掃其起居空間等。然而,近年來經常接獲檢舉,有雇主要求外籍家庭看護工代為前往超商購物、繳交電話費、銀行辦事,或幫家人購買外食、日用品等。這些與被看護者無直接關聯的雜務,即屬於「許可外工作內容」。

許多雇主常認為:「移工自己願意去買東西,沒有強迫,應該沒問題吧?」實際上,無論外籍移工是否出於「自願」,甚至是利用休息時間幫忙,雇主只要知情而未加以阻止,即構成消極指派,依據法規,即使非明確指派,只要雇主「明知或可得而知」,默許移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,亦構成違法。

如果外籍看護工受雇主之託,幫雇主家人或朋友處理私人事務,例如幫忙朋友家中打掃、或幫忙親友營業店家外出送物等,這些行為若與原聘僱目的無關,受益人(即家人或親友)也可能因「非法聘僱」或「容留非法工作」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7條第1款或第44條規定,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。

呼籲雇主應確實了解外籍家庭看護工的工作範圍,勿因一時便利心態,讓移工承擔法律風險。移工不是跑腿人員,也不是家用助手,其工作應聚焦於被看護者本身。雇主有責任確保移工在合法範圍內工作,避免觸法受罰。

【雇主不能隨便保管移工的個人證件及財物!】

 每位移工都有權利保管自己的護照、居留證及聘僱許可函等個人證件。

 雇主或仲介不能在移工不同意的情況下強行保管或扣留這些文件,更不能拿走移工的財物。

 只有在協助辦理居留及健康檢查等,才可以短暫保管,且還要經過本人同意。

 如果雇主或仲介非法扣留你的證件或財物,將處以新臺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。

【夏季炎熱落實防蚊-遠離登革熱】

登革熱在人與人之間不會彼此傳染,而是經由斑蚊的叮咬在人與之間造成傳染。

請採取自我保護措施:請穿長衣褲,在塗抹(噴)防蚊藥品,裝設紗窗紗門,睡覺時請掛蚊帳。

如有發燒(38°C到40°C)或惡寒、皮膚出疹、四肢痠痛、頭痛、後眼窩痛、骨骼關節或肌肉痛等症狀,請儘速就醫

清除蚊子,可採用巡、倒、清、刷的原則。

巡:巡視環境,避免容器積水

倒:倒掉積水、容器

清:清除多餘容器

刷:刷洗容器、去除斑蚊蟲卵

線上服務

Service
線上巴氏量表檢測

巴氏量表(Barthel Index)又稱ADLs,是一種日常生活功能之評估量表,主要用來測量病患的治療效果及退化的情形。

開始檢測